“组合拳”捧出“水清天蓝”
日前,我市制定《蓝天碧水工程实施方案》。通过相继实施一系列措施,以进一步改善省会环境质量。
分散燃煤锅炉
应拆尽拆 非拆即改
目前,我市市内五区和高新区行政区域内,共有分散燃煤锅炉623台,其中采暖锅炉462台、生产用锅炉140台、茶浴锅炉21台,年燃煤量53万吨,排放烟尘7420吨、二氧化硫8480吨,对市区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大。
按照“应拆尽拆,非拆即改”的原则,两年内,全部拆除主城区范围内所有分散燃煤锅炉,不能拆除的一律用清洁能源替代。其中,今年拆除或改造70%,计436台;2013年拆除或改造30%,计187台。
为推动拆除或改造分散燃煤锅炉工作的开展,我市将研究制定燃气管网建设和新入网燃气用户优惠政策,以及相关拆除锅炉补助资金等。
淘汰水泥磨机
综合治理粉尘污染
加强建材行业粉尘污染综合治理,在年底前,要取缔或高标准治理西柏坡高速两侧可视范围内建材企业82家,治理或取缔全市其他建材企业312家;淘汰水泥磨机180台。
同时,重点抓好钢铁、热电等重点行业治污减排工作。其中,井陉县政府要督促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安电厂,完成相关烟囱防腐改造及脱硝工程;平山县政府要督促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有关烟囱防腐改造及脱硝工程。
辛集市、鹿泉市、藁城市、井陉矿区、正定县、赞皇县、高邑县,以及市发改委、市环保局等部门,要负责督促相关重点企业完成污染防治工程的建设或污染设施的拆除。
黄标车
年底前,淘汰黄标车5万辆;今年3月1日起早7时至晚9时,二环内所有道路限行黄标车;机动车尾气检测网实现与公安交管安检系统联网,全市机动车尾气检测率达到80%;淘汰燃油公交车250辆。
市区540个建筑工程全部实现围挡、场地硬化、裸露土方覆盖、建筑垃圾清运、出入车辆冲洗;市区主干道每天洒水3次以上,每周冲洗1次,其他街道每天洒水1次,二环内主要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
三环内城郊村
禁烧煤炭
由市内五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禁止三环内城郊村燃用煤炭、柴木,改用液化气等清洁能源。今年3月底前,取缔市区小饭店燃煤大灶719眼;6月底前,取缔流动餐饮餐点燃煤炉灶。
全市范围内禁止焚烧树叶、垃圾、路边杂草;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加大禁烧工作执法力度,确保农作物秸秆全部有效利用,彻底消除焚烧隐患。
滹沱河两岸
将植树千万株
全面做好重点区域的生态绿化工作,其中,在西柏坡高速两侧
建设西山绿化工程,范围北起鹿泉市区,南至封龙山区域内,面向市区的山体和山前宜林地带(山前大道以西至山顶,以东50
再建两个
大气污染控制示范区
在继续推进裕西大气污染控制示范区创建的同时,创建红军大街大气污染控制示范区,范围东至中华大街、南至宁安路、西至泰华街、北至市庄路;创建省级行政办公示范区,范围东至中华大街、南至工农路、西至民心河、北至新华路。
大气污染控制示范区内,所有施工工地实现绿色施工,所有裸露地面、煤堆、灰堆、料堆等,全部实现软硬覆盖,所有燃煤锅炉、窑炉、饮食炉灶全部拆除或改烧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岗黄水库
将建水质预警系统
今年我市将启动岗南、黄壁庄水库水质预警系统建设;继续加大对岗南水库内吸铁船的治理力度,坚决取缔水库内吸铁船违法作业;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监测频次每月一次。
继续实行河流跨界断面水质目标考核并扣缴生态补偿金制度;加强重点河流和入河排污口水质监测,及时掌握辖区内主要河流进、出境断面和主要入河排污口的水质状况。市区所有向城市污水管网排放废水的规模以上餐饮企业、等级以上医疗机构,必须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
今年年底前,完成污泥处置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全市污泥处置能力,强化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管理。各县(市)区要制定具体方案,加强污泥生产、转移、处理处置等全过程的环境监管,坚决打击非法倾倒和违法处置污泥行为。
桥西污水处理厂
一期升级改造工程启动
今年3月底前,开工建设桥西污水处理厂一期升级改造工程,年底前投入试运行。改造期间,确保该厂二期工程日处理水量不低于20万吨。3月底前,确保桥东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通过验收。
大力推进省级重点镇和现状人口1万人以上镇建设污水处理厂。今年6月底前,要开工建设岗上镇污水处理厂;年底前开工建设晋州市总十庄镇、井陉矿区贾庄镇、鹿泉市铜冶镇、平山县温塘镇、平山县西柏坡镇、正定县祝福屯镇等6个省级重点镇污水处理厂。
同时,6月底前,良村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要投入试运行、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完成全部改造、市区西北部水利防洪生态工程污水处理厂要通过验收并正式投运、开工建设日处理10万吨的正定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河流水质
实现自动监测
今年3月底前,完成子牙河流域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项目一期工程,洨河、汪洋沟、滹沱河的跨县界,建设9座水质自动监测站基础设施和监测仪器安装调试;
年底前,完成二期工程,在洨河、滹沱河、邵村排干渠等主要地表河流涉及的市内五区、正定新区,以及正定、新乐、行唐、灵寿、高邑、元氏、赞皇、井陉、平山、矿区等县(市)、区出境断面,建设18座水质自动监测站,实现全市水环境质量监测手段自动化、监测数据传输网络化和环境监测管理数字化。